2020-01-09 21: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今天(9日),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 《意見》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主要包括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油氣勘查開采管理改革、儲量管理改革等三方面內容。 我國將全面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 自然資源部今天表示,礦產資源管理將迎來重大變革,今后無論是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還是開放,要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主要的途徑都是通過市場競爭來獲取。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油氣勘查開采管理改革和儲量管理改革三個方面。在礦業權方面,將全面推進競爭性出讓,除稀土等明確協議出讓的項目以外,其它礦種將全面推進競爭性出讓。 油氣勘查開采管理改革方面 備受關注的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將全面開放,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凈資產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的內外資公司,均有資格按照規定取得油氣礦業權。考慮到油氣勘查的高風險、高投入等特點,自然資源部結合試點經驗,對企業凈資產做了最低要求,另外企業也要符合安全、環保的要求。 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司司長姚華軍表示,打破長期以來,少數幾家公司專營的市場格局,目的是加大我們國內油氣的勘查開發力度,為我們國家油氣的增儲上漲,提供政策上的紅利。 此外,實行油氣探采合一制度,根據油氣不同于非油氣礦產的勘查開采技術特點,針對多年存在的問題,油氣探礦權人發現可供開采的油氣資源的,在報告有登記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后即可進行開采。進行開采的油氣礦產資源探礦權人應當在5年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依法辦理采礦權登記。 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明確除協議出讓外,對其他礦業權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 二是嚴格控制協議出讓,稀土、放射性礦產勘查開采項目或國務院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可以協議方式向特定主體出讓,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的同類礦產,可以協議方式向同一主體出讓; 三是積極推進“凈礦”出讓,開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讓采礦權的“凈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凈礦”出讓; 四是實行同一礦種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登記同級管理,解決同一礦種探礦權采礦權不同層級管理帶來的問題; 五是規范財政出資地質勘查工作。中央或地方財政出資勘查項目,不再新設置探礦權,憑項目任務書開展地質勘查工作。已設探礦權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繼續辦理探礦權延續,完成規定的勘查工作后注銷探礦權,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面對各類市場主體公開競爭出讓礦業權; 六是調整探礦權期限。根據礦產勘查工作技術規律,以出讓方式設立的探礦權首次登記期限延長至5年,每次延續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登記時應扣減首設面積的25%。 儲量管理改革方面 簡化了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同時,簡化歸并評審備案和登記事項。取消登記環節和登記書,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內容納入評審備案管理,不再作為礦業權登記要件,將評審備案結果作為統計的依據。 此外,縮減政府直接評審備案范圍。將原來18種評審備案情形減為4種,即只對探礦權轉采礦權、采礦權變更礦種與范圍,油氣礦產在探采礦期間探明地質儲量、其他礦產在采礦期間資源量發生重大變化的礦產資源儲量,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進行評審備案。 為什么要全面開放? 這次全面開放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國家下這么大的氣力開放市場呢? 姚華軍對記者表示,市場化程度低、油氣供需矛盾、缺乏增長動力是推動這次改革的三大原因。 說到市場化程度低,我們先來了解一些我國油氣資源勘探開發的相關背景。油氣資源在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之前一直都作為戰略資源由國家掌控,大多數的油氣勘探開發都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幾家企業;同時,由于油氣勘查又屬于高風險、高技術,國家也設置了非常高的技術門檻,也只有一些企業才具有石油、天然氣勘查資質。姚華軍表示,在這種體制下,市場主體個數比較少,比較單一,就是說市場的競爭程度不足。 雖然我國油氣資源比較豐富,但探明程度不高。自然資源部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石油探明率是31%,天然氣是16%。 特別是隨著國內經濟的迅速增長,對能源的需求增長非常快,油氣供需矛盾也比較大。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年年增高,2019年達到了70%以上,超過一半消費量靠進口。天然氣的對外依存度也達到45%。 最后就是油氣領域缺乏增長動力也是促使改革的重要原因。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長石油這4家企業都在國內外投資,戰線長,區塊多,每年投入勘查的資金有限,大量的開采區塊投入也不足。 全面開放以后,將引入更多的市場競爭主體進入我國油氣勘探開發領域,在提高勘探開發效率的同時,可以增加我國油氣資源儲備,提高我國油氣自給率,確保我國能源安全。 來源:經濟日報記者黃曉芳、央視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