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廢物處置的常見方法有哪些? 總體來說包括: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生物處理法、固化/穩定化處理法、熱處置法。 物理處理法:熱清洗分離、磁選、干燥、蒸餾、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藝和冷凍等; 化學處理法:中和、沉淀、氧化還原、水解等; 生物處理法:生物降解、生物吸附等; 固化/穩定化處理法:安全填埋、固化填埋等; 熱處置法:焚燒、熱解、濕式氧化以及焙燒、燒結等。 河北北鉆石油鉆采設備有限公司的熱清洗分離法是自主創新開發的節能環保領域的智能含油污泥處理系統與脫水減量化系統,主要是采用一定的化學藥劑輔助熱清洗和物理分離脫油回收處理工藝;可將含油污泥中的油回收資源化利用并降低原始油泥中固相的含油量和含水量從而降低總質量,固體中含液體總量可控制在10%-20%左右。不僅能實現環境治理,達到防止污染的目的,而且還能為客戶創造一定的油脂回收二次資源化利用的經濟效益。 2.危險廢物處置為什么需要預處理? 危險廢物成分復雜、大小不一,為避免易反應的廢物混合,達到進料均質化、穩定化,提高后續處理效率,需對危險廢物進行預處理。 廢物入爐前,依其成分、熱值等參數進行搭配,搭配的過程要注意廢物之間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廢物混和后發生反應。不能直接入爐焚燒的大尺寸廢物,破碎后配伍入爐焚燒。 3.危險廢物焚燒爐控制的技術性能指標包括哪些? 根據《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焚燒爐的技術性能指標包括焚燒爐溫度、煙氣停留時間、燃燒效率、焚毀去除率、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等。 4.危險廢物焚燒應控制哪些大氣污染物? 根據《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危險廢物焚燒應控制煙氣黑度、煙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氫、氯化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鎳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錫、銻、銅、錳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5.如何處置危險廢物焚燒爐渣? 危險廢物焚燒爐渣、焚燒飛灰、吸附二噁英和其他有害成分的活性炭等殘余物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處置,需采取送危險廢物填埋場安全填埋等方式進行處置。 6.如何處置危險廢物焚燒飛灰? 危險廢物焚燒飛灰采取機械除灰或氣力除灰的方式從除塵器中收集。收集的過程中應防止飛灰散落,并宜在排灰口附近設置增濕設施。收集到的飛灰有以下三種處置方式: (1)經過適當處置后進入危險廢物填埋場填埋。 (2)經過固化/穩定化處理后的產物,如滿足浸出毒性標 準或者資源化利用標準,可以進入普通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或進行資源化利用。 (3)提取飛灰中的重金屬。酸提取、堿提取、生物及生物制劑提取等,經過提取重金屬后的飛灰和提取的重金屬可以分別進行資源化利用。 7.什么是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 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是將危險廢物投入水泥窯,在進行水泥生產的同時實現對廢物的無害化處置過程。水泥窯協同處置是基于生態工業原則的一種可持續發 展的概念。與傳統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窯具有焚燒溫度高、焚燒空間大、焚燒停留時間長、焚燒狀態穩定、堿性的環境氣氛、無二次污染以及投資成本低等優勢。既減少了自然資源的消耗,也減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對降低環境風險做出了貢獻。 8.哪些危險廢物適合水泥窯協同處置? 適合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廢物應該滿足水泥生產對原料或者燃料的基本特性要求,不應對水泥生產過程和水泥產品質量產生不利影響。入窯廢物中重金屬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應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環境保護技 術規范》(HJ662-2013)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危險廢物都能進行水泥窯協同處置。例 如:放射性廢物、爆炸物及反應性廢物,未經拆解的電池、廢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含汞的溫度計、血壓計、熒光燈管和開關,未知特性和未經鑒定的廢物等。 9.危險廢物能否與一般廢物一起填埋? 不能。由于危險廢物具有浸出毒性,為防止其填埋后的浸出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在建設危險廢物填埋場時,對其場址選擇、入場要求、設計與施工、運行管理、封場及監測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的特殊要求,成本較一般廢物填埋場高很多。 一般廢物填埋場相對危險廢物填埋場較簡單,且一般廢物量大,如果將一般廢物填埋至危險廢物填埋場,則容易造成資源浪費。將危險廢物填埋至一般廢物填埋場,則容易造成環境污染。 10.哪些危險廢物可以直接進入填埋場? 下列 2 類廢物可以直接進入危險廢物填埋場填埋: (1)根據《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測得的廢物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有害成分濃度超過《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中的標準值并低于《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中允許進入填埋區控制限值的廢物; (2)根據《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測得的廢物浸出液 pH 值在 7.0~12.0的廢物。 11.哪些危險廢物需經預處理后才能入場填埋? 下列 5 類廢物需經預處理后才能進入危險廢物填埋場填埋: (1)根據《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測得的廢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有害成分濃度超過《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中允許進入填埋區控制限值的廢物; (2)根據《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測定方法》測得的廢物浸出液 pH值小于 7.0和大于12.0的廢物(3)本身具有反應性、易燃性的廢物; (4)含水率高于85%的廢物; (5)液體廢物。 12.哪些危險廢物禁止填埋? 以下 2 類廢物禁止填埋: (1)醫療廢物; (2)與襯層具有不相容性反應的廢物。 13.危險廢物填埋場的滲濾液應該怎樣處理? 嚴禁將集排水系統收集的滲濾液直接排放,必須對其進 行處理并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 許排放濃度的要求及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 要求后方可排放。 14.危險廢物填埋場需要有哪些襯層? 危險廢物填埋場的襯層可使用雙人工襯層、復合襯層或天然材料襯層。 (1)雙人工襯層由上到下依次為廢物填埋層、主排水層、上人工合成襯層、輔助排水層、下人工合成襯層、天然材料襯層、基礎層。 (2)復合襯層由上到下依次為廢物填埋層、排水層、人工合成襯層、天然材料襯層、基礎層。 (3)天然材料襯層由上到下依次為廢物填埋層、排水層、天然材料襯層、基礎層。